建区以来,伴随着我区经济发展,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人民安居乐业。地委、行署把发展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,农业获得较大发展,农民实现较快增收。2003年,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25元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3元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00元,是我区建区以来农民增收实现最多的一年,分别比1964年多2819元,比1974年多2729元,比1984年多2640元,比1994年多1511元,比1999年多413元,由此农民增收带动了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。
城镇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攀升,2003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656元,仅与近六年比较,分别较1997年、2000年、2002年人均增加2085元、1516元和508元。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,城镇居民的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极大地改善,2003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694元,分别比1997年、2000年、2002年增长46.4%、33.7%和10.4%,平均每年以6.6%速度递增。消费观念出现重大变化,消费热点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换,食品和衣着消费渐失主导地位,教育文化、医疗保健、交通通讯、居住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,医疗保健支出比重明显加大,注重健康消费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时尚观念。
行署统计局供稿